设计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本科生
市、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毕业后选择在国家重要领域贡献才学,引导学生能够坚持将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设计学院将在2023届毕业本科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设计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2023届优秀毕业本科生的评审办法,由学院学工办负责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及评审的组织工作。
二、评选对象
1、评选对象包括2023届毕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留学生);
2、评选对象包括国防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毕业生;
3、评选对象不包含其他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具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目前无不合格课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
(5)在评选时,重点关注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艰苦行业、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
(6)申请人应按照“诚信就业、慎重签约、严格履约、绝不谎报”的原则,在就业过程中就业协议签约后不得有违约行为。
2、具体要求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1)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国家或专项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毕业生原则上要求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在3.3以上(如个别专业有特殊情况,不得低于3.0,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确认);
(3)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符合学校及院系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在达到校优评选标准的基础上,需累计获得上述各项荣誉两项(含)以上,同时原则上必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引导方向:到一流大学高质量深造(攻读博士可优先考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中西部艰苦地区及重点行业单位建功立业)。
四、评选流程
1、申报
请填写附件《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表)(不区分市优和校优)和《设计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报名》(问卷填写https://wj.sjtu.edu.cn/q/TXWSbneL),将电子表在2023年4月12日中午12:00前发至sjtusheji@163.com(电子表命名为“学号+姓名”,邮件主题命名为“设计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学号+姓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将对所有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校有关评选标准择优确定入围答辩人选。
2、答辩
答辩环节拟定于4月中下旬,参与答辩的同学需准备PPT展示,具体答辩信息另行通知。根据学业成绩(平均绩点)和答辩成绩加权评定,其中学业成绩占比40%,答辩成绩占比60%。
3、公示
评审结束之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推荐给学校审批。
最终获评的学生后续须提交优秀毕业生在交大的成才成长故事,具体要求和时间后续通知。
五、其他
1、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或者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四点“对未能正常毕业的被推荐人,高校应及时报市教委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文件要求,对未能正常毕业的被推荐人,将对其优秀毕业生奖牌、证书和登记表进行回收。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