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28 10:43


设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3年版)


(《设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3年版)》(PDF版)、《A档B档期刊分类目录》、《上海交大重要国际会议目录》参见文末附件)


一、总则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依据本条例得出的综合成绩是学院研究生参评各类奖学金的依据。


二、参评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获奖情况、思想修养与社会工作需满足评审细则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无故缺席党组织生活、班级团支部活动半数及以上;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 

(6)参评学年内GPA源课程不及格。


三、评价内容

​研究生综合测评由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获奖情况、思想修养与社会工作四大部分组成:

总成绩=学业成绩+科研成绩+获奖成绩+思想修养与社会工作成绩 

1. 学业成绩(由院教务办提供): 硕士生已修GPA源课程绩点不低于2.7。博士生需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或完成课程学习,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不合格者不参评。学习成绩计算公式:源课程绩点(4.0版本)×10,满分为40分。 

2. 科研成绩:按照科研成绩相关规定,直接计入总分,上限为30分。

3. 获奖情况:按照获奖情况相关规定,直接计入总分,上限为20分。 

4. 思想修养与社会工作:按照思想修养与社会工作相关规定,直接计入总分,上限为10分。

四、评分细则

1、科研成绩(上限30分)

项目

内容

加分

备注

专利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5

1、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专利证书或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

2、根据科研成果“一次认定”原则,同一项专利在参评奖学金过程中只能认定一次(授权证书时间在本次综合测评年度内)。 

3、专利得分=基础分值×作者系数。基础分值:发明专利5分,实用新型专利3分,外观设计专利1分;作者系数:第一作者1,第二作者0.5,第三作者0.33,第四作者0.25。

4、第一作者指学生里排名第一的作者,导师不计入内。第五作者及以后不计分。

5、专利分数上限为5分,一次申请认定的专利数量不超过3项。

论文

校A类期刊

25

1、论文级别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论文分数总分上限为25分。每位同学计算不超过2篇代表作得分,提交多篇取最高分值的两篇进行计算。同一篇论文得分只在其所属最高分项类别认定一次。

2、论文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作为作者的所在单位,如果申请人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

3、第一作者和唯一通讯作者取满分,若存在共同一作的情况,排名第二位的取1/2分值;第二作者取1/2分值,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计分。

4、科研成果遵循“一次认定”的原则,凡之前已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下一年度申报其他奖学金的科研成果。

注:在认定有效期内,只进行过申请而未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仍可以参与申报。

5、申请者本人应该对论文等级申报负有第一责任,应该本着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地将自己的论文等级归类。若发现论文申报不符合实际情况,一经查实,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处理,该获奖者的获奖资格将被取消。

6、学校期刊分类目录参考《上海交通大学A档B档期刊分类目录及其他刊物等级参考》,会议论文等级参考《上海交大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中文核心期刊参考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其他刊物等级参考请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查询系统(http://corejournal.lib.sjtu.edu.cn/)。

校B类期刊

20

其他SCI、EI(英文)、SSCI、A&HCI期刊

15

CSCD、CSSCI期刊、CSCD/CSSCI扩展版、A类会议论文

10

EI(中文)期刊、EI会议论文、B类会议论文

8

中文核心、C类会议论文

3

其他期刊、其他一般会议论文

1


2、获奖情况(上限20分)

项目

内容

加分

备注

竞赛

S级

8-15

报名钱学森杯、唐文治杯、盛宣怀杯、谷歌杯一次得0.2分。

竞赛需在《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内(见附件1),不同奖项可以累加分数,获奖情况得分上限20分。按照获奖名单顺序,第一作者取满分,第二至第五作者取1/2分值,第六作者及以后者不计分。同一等级的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

1、S级:一等及以上(或同等类型)加15分、二等(或同等类型)加12分、三等(或同等类型)加8分。

2、A级:一等及以上(或同等类型)加10分、二等(或同等类型)加7分、三等(或同等类型)加4分。

3、B级:一等及以上(或同等类型)加5分、二等(或同等类型)3分、三等(或同等类型)加2分。

4、C级:一等及以上(或同等类型)加3分、二等(或同等类型)2分、三等(或同等类型)加1分。

不在《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内的项目,认证后按照国际级参考A级标准,国家级参考B级标准,省部级参考C级标准,校级参考C级1/2标准计算分数,否则不予认定,具体认定解释权归学院学工办所有。

1)美赛认证“Outstanding Winner” 和“Finalist”对应一等奖, “Meritorious Winner”对应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对应三等奖;

2)金银铜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3)若所列表的竞赛含有特等奖,则特等奖同一等奖的加分相同;

4)同一作品同一比赛获奖情况若区分国际/全国/省部/市级/校级,按其所属最高等级奖项进行一次认定;同一作品内容若获评不同比赛,按最高等级奖项进行一次认定。

A级

4-10

B级

2-5

C级

1-3


3、思想修养与社会工作(上限10分)

项目
内容
加分
备注

思想修养

按时参与“青年大学习”线上主题团课;学生党员在完成青年大学习的基础上,利用“学习强国”开展理论学习。(以本综合测评办法正式公布期起核算。)

0-2

“青年大学习”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学习强国”由学院学生党建研究会负责认定。青年大学习按完成总期数考核,完成率高于90%的,得2分,完成率在80%-90%的,得1.2分,80%以下不得分。学生党员在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到80%的基础上,根据学习强国完成情况,按学年所有天数平均分考核,日均分36以上得2分,日均分20-36得1.2分,日均20分以下不得分。学生党员不满足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到80%,则此项得0分。

学生工作骨干

全国学联或上海市学联主席团成员

68

若适用多项加分项,加分取最高项,不得累加,具体分值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表现情况差异化打分。

1、校学联、研究生会的主席团成员根据表现加3-5分。

2、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辅导员、班主任根据表现加2-4分。

3、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根据表现加2-3分,班委加1-2分。

校学联、研究生会的主席团成员;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辅导员;班主任

2-5

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班委

1-3

校学联、研究生会的部长团成员;院研究生会部长团成员

12

荣誉称号

获评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书。

4

荣誉称号加分取最高项,不得累加。

获评校长奖、校优秀党员标兵、校三好学生标兵、校学生年度人物、“凡星”。

4

获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书、优秀志愿者、优秀辅导员、优秀助教、自强自立先进个人、献血先进个人。

3

社会实践

参与学校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实践项目团长,获评国家级/市级/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0.5-3.5

参与学校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得0.5分;担任项目团长另得1分(该项参加多个项目不可累加)。

获国家级/市级/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得2/1/0.5分。(按获评最高等级计算一次)。

赴学校学院的研究生长周期实习实践基地开展实习实践。

1

参与完成一个项目得1分,项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认定。

社会公益

无偿献血(以上海交通大学红十字会公布献血名单为准,献血1次加0.5分,不超过1分)

1

无偿献血需提供相关证明;非学院发起或认定的志愿公益类活动,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认定。

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及志愿服务活动,或院校志愿者项目(一次0.5分,不超过1分)

1


五、相关补充说明

1.本次综合测评的证明材料应属于本年度综合测评启动前一年度的时间范围内,不属于该时间范围内的材料,不计入本次综合测评; 

2.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思政教师、研究生教务老师等组成的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并审核打分结果; 

3.本条例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由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拟定自本综合测评办法正式公布期起实施。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 

2023年3月


search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