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2023年版)
(详见附件,可在文末下载)
为构建科学有效的多元评价体系,践行“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特制定《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综合测评全方位考核评价学生素质,是学生评定奖助学金、评选个人荣誉等的重要依据。全过程定性定量结合,公平公正、合理透明。学生综合测评包含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成绩、违纪处罚扣分三个模块。
本办法由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拟定自本综合测评办法正式公布期起实施。
二、参评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本科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本科生在学制期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成绩需满足评分细则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属于违纪处罚扣分中“一票否决”情况;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测评包含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成绩和违纪处罚扣分三个模块,即:
总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拓展成绩×30%-违纪处罚扣分
1.学业成绩:按照上一学年核心课程学积分计算(以综合测评评定时成绩单上的成绩认定分数,未有分数的不做结算),计算方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2.素质拓展成绩:包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班风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生涯教育、社团活动与学生工作六个部分。
3.违纪处罚扣分:按照违纪处罚相关规定,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四、素质拓展成绩评分细则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满分22分)
项目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理论学习 | 101 | 按时参与“青年大学习”线上主题团课;学生党员在完成青年大学习的基础上,利用“学习强国”开展理论学习。(以本综合测评办法正式公布期起核算。) | 【院团委】“青年大学习”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院党建研究会】“学习强国”由学院学生党建研究会负责认定。青年大学习按完成总期数考核,完成率高于90%的,得2分,完成率在80%-90%的,得1.2分,80%以下不得分。学生党员在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到80%的基础上,根据学习强国完成情况,按学年所有天数平均分考核,日均分36以上得2分,日均分20-36得1.2分,日均20分以下不得分。学生党员不满足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到80%,则此项得0分。 | 2 |
102 | 参加校级青马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校级青马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院级青马学校、院级积极分子培训班。 | 【结业证书】由设计学院学生党建研究会负责考核。2分,需结业。 | 2 | |
精神风貌 | 103 | 保持寝室卫生。 | 【生活园区】由生活园区打分。分数=(学年平均分数/100)*8。 | 8 |
创优争先 | 104 | 获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书。 | 【相关证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每项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书每项3分;获得一项市级以上荣誉4分。只取最高分奖项,不可累加。 | 4 |
105 | 获评校长奖、校优秀党员标兵、校三好学生标兵、校学生年度人物、“凡星”。 | 【相关证明】4分。 | 4 | |
106 | 获评优秀军训学员、优秀军训小班长。 | 【相关证明】优秀军训学员1分,优秀军训小班长2分。 | 2 |
2.班风建设(满分8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班风建设 | 201 | 所在班级完成春季学期团日活动、秋季学期团日活动,获评一/二/三等奖;所在班级参与团改金立项,获评一/二/三等奖。 | 【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完成一次团日活动得0.5分,团改金立项一次得0.5分。活动获评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 4 |
集体建设 | 202 | 所在班级(团支部)获评上海交通大学班团集体建设奖特/一/二/三等奖。 | 【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特等奖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 4 |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满分18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社会实践 | 301 | 参加上一学年暑期/寒假社会实践。 | 【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参加上一学年暑期社会实践1分,寒假社会实践(在校团委官方平台报名)1分,上限2分。 | 2 |
302 | 获评国家级/市级/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国家级/市级/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4分/3分/2分,只取最高分奖项,不可累加。 | 4 | |
303 | 参加大学生基层暑期挂职锻炼项目。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参加可得3分。 | 3 | |
志愿公益 | 304 | 参加志愿公益类活动。 | 【相关证明】非学院发起或认定的志愿公益类活动,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表现给予0-3分。详见补充说明5,上限3分。 | 3 |
305 | 参加无偿献血。 | 【相关证明】参加一次1.5分,上限3分。 | 3 | |
306 | 获评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志愿者、优秀助管。 | 【相关证明】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志愿者加3分;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助管加1分。 | 3 |
4.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满分27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科技创新 | 401 | 参加䇹政项目、大创项目、PRP项目等科创项目。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根据表现评分,最高4分。详见补充说明6。 | 4 |
402 | 参与各类创新、创业、艺术设计类竞赛。 | 【相关证明】报名钱学森杯、唐文治杯、盛宣怀杯、谷歌杯一次得0.2分;竞赛根据奖项情况给分。详见补充说明7,可累加,最高为10分。 | 10 | |
学术科研 | 403 | 学术论文。 | 【相关证明】补充说明8,最高8分。 | 8 |
404 | 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 【相关证明】补充说明9,最高5分。 | 5 |
5.文体艺术与生涯教育(满分15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文体活动 | 501 | 参加院级(以上)文艺类演出/比赛。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参与得1分。获奖根据奖项加分,上限4分。详见补充说明10。 | 4 |
502 | 参加院级(以上)体育类活动/比赛。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参与得1分。获奖根据奖项加分,上限4分。详见补充说明10。 | 4 | |
503 | 参与学校学代会、团代会、上海交通大学大师讲坛、励志讲坛等校级活动、学术讲座。 | 【相关证明】学生需提交相关校级活动证明,一次0.5分,最高3分。 | 3 | |
504 | 参加学院学代会、团代会、设计徒步、设计讲堂、美育讲堂、行业讲堂、企业参访活动等院级活动、学术讲座。 | 【院团委】【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协会】【党建研究会】由学院团委、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协会、党建研究会负责认定。学院活动根据签到系统名单给分,无需提交相关证明。一次0.5分,最高4分。 | 4 |
6.社团活动与学生工作(满分10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组织管理 | 601 | 担任校院(及以上)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 【相关证明】市学联主席团8-10分;校级主要学生组织(校学联、校青志队、益友、南洋通讯社、励志讲坛组委会、大师讲坛组委会)主要负责人6-8分;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分团委、职业发展创新创业协会、党建研究会)主要负责人4-6分。由学工办、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考评结果打分,取最高分项,不可累加。 | 10 |
担任校院各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 | 【相关证明】【各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管理组织部门负责人获1-4分,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分团委、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协会、党建研究会)部门负责人获0-3分。由学工办、院团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考评结果打分,取最高分项,不可累加。 | |||
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干事。 | 【相关证明】【各学生组织】0-1分。由学工办、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考评结果评分,不可累加。 | |||
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 | 【年级思政、院团委】0-3分。班长由年级思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差异化打分,团支书由院团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差异化打分。 | |||
担任班级其他班委。 | 【年级思政】0-1.5分。班委由年级思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差异化打分。 | |||
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 | 【学生工作办公室】党支部书记0-3分,其余支委0-2分,由学工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差异化打分。 | |||
担任社团核心成员(社长和副社长)。 | 【相关证明】五星级社团社长团最高4分,四星级社团社长团最高3分,三星级社团社长团最高2分;其他最高1分。由学工办、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打分,不可累加。 | |||
担任楼长/楼栋团总支(副)书记。 | 【相关证明】0-1.5分。由学工办、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打分,不可累加。 |
五、违纪处罚扣分细则
编号 | 内容 | 分数 |
701 | 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 一票否决 |
702 | 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 一票否决 |
703 | 无故缺席党组织生活、班级团支部活动半数及以上 | 一票否决 |
704 | 无故缺席党组织生活(可累计) | 0.5/次 |
705 | 寝室私改电路、违章使用电器 | 0.5/次 |
706 |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 一票否决 |
六、相关补充说明
1.本次综合测评的测评材料及证明材料应属于前一学年,不属于该时间范围内的材料,不计入本次综合测评;
2.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思政教师、教务老师、班主任等组成的学院测评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并审核打分结果;
3.每项素质拓展项目均设定了相关考核人员或组织,如:年级思政、班主任、班级测评小组、生活园区、院团委、各学生组织等;
4.违纪处罚成绩中,“一票否决”指不能参与该年度综合测评;
5. 志愿公益类活动分级:
附表二:志愿公益类活动打分标准
参与情况 | 分数 |
未参与任何志愿者活动 | 0分 |
参加1次志愿者活动 | 0.5分 |
参加2次志愿者活动 | 1分 |
参加3次志愿者活动 | 1.5分 |
参加4次志愿者活动 | 2分 |
参加5次志愿者活动 | 2.5分 |
参加6次及以上志愿者活动 | 3分 |
备注:
1) 仅认证由上海交通大学青志队官方平台发布或由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的其他志愿服务性质活动。
2) 部分长期固定志愿者活动(如爱心家教),多次服务、连续服务的大型志愿者活动(如支教)将根据服务时长给予2次志愿者素拓,具体以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为准。
6.科创项目分级:
附表三:科技项目类活动分级
项目 | 分数 |
PRP/大创成绩A+ | 4分 |
䇹政项目结题“䇹政学者” | |
PRP/大创成绩A-及以上 | 2分 |
参与重大实验室项目课题组、出席或参与学术会议及交流活动 | |
PRP/大创成绩B-及以上 | 1分 |
参与其它科技项目(具体认定解释权归学院学工办所有) |
备注:PRP、大创均需已经结题完毕且在网站上公布成绩。
7.各类科技/创业/学科竞赛加分名单:
附表四:科创学科竞赛分级
项目 | 分数 |
S级(参见附件1:《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 | 一等奖6分 二等奖5分 三等奖4分 |
A级(参见附件1:《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 | 一等奖6分 二等奖4.5分 三等奖3分 |
B级(参见附件1:《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 | 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
C级(参见附件1:《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 |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
未在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内,或未分级竞赛的获奖认证参考右侧加分(具体认定解释权归学院学工办所有) | 国际级: 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国家级: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省部级: 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 校级: 一等奖2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5分 |
备注:
1)美赛认证“Outstanding Winner” 和“Finalist”对应一等奖, “Meritorious Winner”对应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对应三等奖;
2)金银铜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3)若所列表的竞赛含有特等奖,则特等奖同一等奖的加分相同;
4)同一作品同一比赛获奖情况若区分国际/全国/省部/市级/校级,按其所属最高等级奖项进行一次认定;同一作品内容若获评不同比赛,按最高等级奖项进行一次认定。
8.学术论文认定:
附表六:论文计分表
论文等级 | 分值(篇) | 分数(系数) | ||
一作 | 二作 | 三/四作 | ||
校A类期刊 | 6 | 1 | 0.5 | 0.25 |
校B类期刊 | 1 | 0.5 | 0.25 | |
其他SCI、EI(英文)、SSCI、A&HCI期刊 | 1 | 0.5 | 0.25 | |
CSCD、CSSCI期刊、CSCD/CSSCI扩展版、A类会议论文 | 5 | 1 | 0.5 | 0.25 |
EI(中文)期刊、EI会议论文、B类会议论文 | 1 | 0.5 | 0.25 | |
中文核心、C类会议论文 | 4 | 1 | 0.5 | 0.25 |
其他期刊、其他一般会议论文 | 1 | 0.5 | 0.25 |
备注:
1) 第一作者和唯一通讯作者取满分,若存在共同一作的情况,排名第二位的取1/2分值;第五作者及以后者不计分;
2) 单篇论文分数=分值×系数,论文总分为单篇分数之和;
3) 论文分数可以累加,但同一篇论文得分只在其所属最高分项类别认定一次。
4) 注: GJKW:国家科委 1217 种统计源期刊; HXQK:核心期刊; ZWQK: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 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21-2022)-中科院 ;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2019-2020)-南大。
9.专利认定:
附表七:专利成绩计分表
项目 | 基础分值(项) | 作 者 系 数 |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
发明专利 | 5 | 1 | 0.5 | 0.33 | 0.25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1 | 0.5 | 0.33 | 0.25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1 | 0.5 | 0.33 | 0.25 |
备注:
1) 第一作者指学生里排名第一的作者,导师不计入内。第五作者及以后不计分;
2) 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专利证书或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
3) 单项专利分数=基础分值×作者系数;
4) 根据科研成果“一次认定”原则,同一项专利在参评奖学金过程中只能认定一次(授权证书时间在本次综合测评年度内)。一次申请认定的专利数量不超过3项。
10.文体比赛加分名单
附表五:文体比赛分级
项目 | 分值 |
A类:国家级及以上文体赛事 |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5分; 三等奖3分。 |
全国高校辩论赛 | |
“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
全国政策性辩论赛 | |
华语辩论赛 | |
捭阖杯全国辩论挑战赛 | |
B类:省市级及以上文体赛事 | |
上海市学生艺术节大学生美术、书法、摄影、话剧、DV作品展 |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
华理八校/十六校辩论赛 | |
捭阖杯全国辩论挑战赛上海赛 | |
华语辩论赛上海赛 | |
长三角八校友好辩论赛 | |
C类:校级及以上文体赛事 | |
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杯”辩论赛 | 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 |
上海交通大学“一二·九”歌会 | |
上海交通大学运动会入场式 | |
上海交通大学运动会各项竞技比赛 | |
上海交通大学“希望杯”足球比赛 | |
上海交通大学“体总杯”系列体育比赛 | |
上海交通大学“新生杯”系列文体比赛 | |
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杯”辩论赛 | |
上海交通大学“新语杯”辩论赛 | |
上海交通大学“新芒杯”辩论赛 | |
上海交通大学主持人大赛、校史演讲比赛、“领读者”大赛 | |
上海交通大学各类校级征文比赛 | |
D类:院级文体赛事 | |
设计学院趣味运动会、设计学院其他文体比赛活动或未在本附表中的比赛活动参考右侧加分(具体认定解释权归学院学工办所有) | 特等奖(第一名)1.5分; 一等奖(第二名)1分; 二等奖(第三、四名)0.5分。 |
备注:
1)若赛事奖项等第多于三等时,国家级及以上、省市级、校级第三等及以下奖项均视为第三等奖;
2)集体比赛的成果奖励分数为个人比赛的1/2分值;
3)体育比赛认证冠军(第一名)/亚军(第二名)/季军(第三名),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