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2号)的要求,我校在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
二、评选人数
来华留学生校优毕推荐比例不超过应届来华留学生总人数的10%,设计学院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推荐2名来华留学生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 能够按规定在2023年准时毕业(如果未能在2023年准时毕业,其获评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将不予发放,且不允许增补);
2. 知华友华,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理解;
3.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显著(需附证明材料);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 平均积点(GPA)不小于3.0;
7. 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按照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四、材料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留学生)(本表请正反面打印,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方有效一式二份)(见附件2);
2、《2023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3、成绩单(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4、“2023届优秀毕业生(留学生)个人风采展示”(见附件4);
5、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提交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
7、请申请同学于11月30日将电子材料(材料1、2、3、5、6)发送至邮箱sjtusheji@163.com;后续获评同学提交纸质材料(材料1-6),于12月8日(周四)12:00前提交至逸夫楼215。
五、其他
本通知由留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issc_minhang@sjtu.edu.cn或电话联系:34202734;
或联系设计学院学工办 54741917(华佳老师),邮箱sjtusheji@163.com。
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