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增强我校台湾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台湾本科生具备申请资格。设计学院共有1个本科生推荐名额。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特等奖和一等奖申请人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或学积分应位列年级或专业前50%;
5、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沪交学〔2017〕35号)相关评定条件。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和方法
具体评选程序为: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经院系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推荐等级后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选结果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在校内公示且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
4、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学生处会同财务计划处发放奖学金。
四、奖学金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3月3日24:00前,学生自主申请,通过一门式服务网络平台填写申请材料,导出《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打印签名,院系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
2、3月24日前,学生处进行材料审核与校级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后进行校级公示,并上报主管部门;
五、其他事项
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学工办车老师021-54741917
附件1:2020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操作说明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