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8 11:31

关于评选 2021 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19〕49)的要求,我校继续在 2021 届研究生毕业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 届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


二、评选人数

设计学院推荐名额1人,推荐至学校后由学校统一评选。


三、评选条件

1. 能够按规定在 2021 年准时毕业;

2.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 硕士生要求学位课平均绩点原则上在 3.3 以上(含 3.3),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并且能够在 2021 年按时毕业;

4.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绩显著;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 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按照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四、评选办法

1. 请有意愿参选的同学于2020年12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cheyiying@sjtu.edu.cn

2. 学院遴选推荐后,提交至留学生服务中心,留服将组织专家评审学院推荐材料,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五、材料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留学生)(院系推荐阶段只需要提交电子版,确定推荐人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2、《2021 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申请汇总表》(院系推荐阶段只需要提交电子版,确定推荐人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3、“2021 届优秀毕业生(留学生)成才成长故事”(院系推荐阶段只需要提交电子版,确定推荐人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5、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院系推荐阶段只需要提交电子版,确定推荐人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院系推荐阶段只需要提交电子版,确定推荐人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1)论文: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提交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0 年 11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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