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2021年版)
(详见附件,可在文末下载)
为构建科学有效的多元评价体系,践行“价值引领 、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特制定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综合测评全方位考核评价学生素质,是学生评定奖助学金、评选个人荣誉等的重要依据。全过程定性定量结合,公平公正、合理透明。学生综合测评包含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成绩、违纪处罚扣分三个模块。
本办法由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学生综合测评包含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成绩和违纪处罚扣分三个模块,即:
总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拓展成绩×30%-违纪处罚扣分
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按照上一学年核心课程学积分计算,计算方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2. 素质拓展成绩:素质拓展成绩包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班风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学生工作六个部分。
3. 违纪处罚扣分:按照违纪处罚相关规定,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1.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满分22分)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
理论学习 | 101 | 参加校级青马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或校级青马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或院级青马学校、积极分子培训班。 | 【结业证书】由设计学院学生党建研究会负责考核。2分,需结业。 | 2 |
精神文明 | 102 | 保持寝室卫生。 | 【生活园区】由生活园区打分。分数=学年平均分数/10。 | 10 |
创优争先 | 103 | 获评市级以上/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 【相关证明】获得一项市级以上荣誉4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书每项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每项2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每项1分。只取最高分奖项,不可累加。 | 4 |
104 | 获评校长奖、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党员标兵、校学生年度人物。 | 【相关证明】4分。 | 4 | |
105 | 获评优秀军训学员、优秀军训小班长 | 【相关证明】优秀军训学员1分,优秀军训小班长2分。 | 2 |
2. 班风建设(满分8分)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
班风建设 | 201 | 所在班级获评春季学期团日活动、秋季学期团日活动、校级团改金一/二/三等奖。 | 【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 4 |
集体建设 | 202 | 所在班级(团支部)获评上海交通大学班团集体建设奖一/二/三等奖。 | 【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 4 |
3.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满分22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社会实践 | 301 | 参加上一学年暑期/寒假社会实践。 | 【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参加上一学年暑期社会实践1分,寒假社会实践(在校团委官方平台报名)1分,上限2分。 | 2 |
302 | 获评国家级/市级/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国家级/市级/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4分/3分/2分,只取最高分奖项,不可累加。 | 4 | |
303 | 获评社会实践集体奖。 | 【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知行杯特等奖5分,一等奖4.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5分。校级特等奖4分、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院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只取最高分奖项,不可累加。 | 5 | |
304 | 参加大学生基层暑期挂职锻炼项目。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参加可得3分。 | 3 | |
志愿公益 | 305 | 参加志愿公益类活动。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根据表现给予0-2分。详见补充说明6,上限2分。 | 2 |
306 | 参加无偿献血。 | 【相关证明】参加一次1分,上限3分。 | 3 | |
307 | 获评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志愿者、优秀助管。 | 【相关证明】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志愿者加3分;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助管加1分。 | 3 |
4.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满分27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科技创新 | 401 | 参加䇹政项目、大创项目、PRP项目等科创项目。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根据表现评分,最高4分。详见补充说明7 。 | 4 |
402 | 参与各类创新、创业、艺术设计类竞赛。 | 【相关证明】根据奖项情况给分。详见补充说明8,可累加,最高为10分。 | 10 | |
学术科研 | 403 | 发表(录用)学术论文。 | 【相关证明】补充说明10,最高8分。 | 8 |
404 | 专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检索栏目的检索结果为准)。 | 【相关证明】补充说明11,最高5分。 | 5 |
5. 文体艺术与生涯教育(满分13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文体活动 | 501 | 参加院级(以上)文艺类演出/比赛。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参与得1分。获奖根据奖项加分,上限4分。详见补充说明9 | 4 |
502 | 参加院级(以上)体育类活动/比赛。 | 【相关证明】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参与得1分。获奖根据奖项加分,上限4分。详见补充说明9 | 4 | |
503 | 参与校院学代会、团代会、企业参访活动。 | 【相关证明】【院团委】由学院团委负责认定。根据统计名单或素拓证明给分,活动需由院团委认定或经过备案,一次0.5分,最高2分。 | 2 | |
504 | 参加设计徒步、设计讲堂、美育讲堂或上海交通大学大师讲坛、励志讲坛等其他学术活动。 | 【院团委】根据统计名单和相关证明给分,一次0.5分,最高3分。 | 3 |
6. 社团活动与学生工作(满分8分)
类别 | 编号 | 内容 | 考核方式 | 分数上限 |
组织管理 (需任职至少半年) | 601 | 担任校院(及以上)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 【相关证明】市学联主席团6-8分;校级主要学生组织(校学联、校青志队、益友、南洋通讯社、励志讲坛组委会、大师讲坛组委会)主要负责人4-6分;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分团委、职业发展创新创业协会、党建研究会)主要负责人3-5分。由学工办、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打分,取最高分项,不可累加。 | 8 |
担任校院各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 | 【相关证明】【各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管理组织部门负责人获1-4分,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分团委、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协会、党建研究会)部门负责人获0-3分。由学工办、院团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打分,取最高分项,不可累加。 | |||
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干事。 | 【相关证明】【各学生组织】0-1分。由学工办、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评分,不可累加。 | |||
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 | 【年级思政、院团委】0-3分。班长由年级思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差异化打分,团支书由院团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差异化打分。 | |||
担任班级其他班委。 | 【年级思政】0-1.5分。班委由年级思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差异化打分。 | |||
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 | 【学生工作办公室】党支部书记0-3分,其余支委0-2分,由学工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差异化打分。 | |||
担任社团核心成员(社长和副社长)。 | 【相关证明】五星级社团社长团最高4分,四星级社团社长团最高3分,三星级社团社长团最高2分;其他最高1分。由学工办、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打分,不可累加。 | |||
担任楼长/楼栋团总支(副)书记。 | 【相关证明】0-1.5分。由学工办、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打分,不可累加。 |
编号 | 内容 | 分数 |
701 | 各类党团处分和学校、学院违纪处分 | 一票否决 |
702 | 无故缺席党组织生活、班级团支部活动半数及以上 | 一票否决 |
703 | 无故缺席党组织生活(可累计) | 0.5/次 |
704 | 寝室私改电路、违章使用电器 | 0.5/次 |
705 |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 一票否决 |
1. 本次综合测评的测评材料及证明材料应属于前一学年,不属于该时间范围内的材料,不计入本次综合测评;
2. 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思政教师、教务老师、班主任等组成的学院测评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并审核打分结果;各班级成立班级测评小组,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统筹本班综合测评工作并审核班级评分结果;
3. 每项素质拓展项目均设定了相关考核人员或组织,如:年级思政、班主任、班级测评小组、生活园区、院团委、各学生组织等;
4. 违纪处罚成绩中,“一票否决”指不能参与该年度综合测评;
5. 志愿公益类活动分级:
附表二:志愿公益类活动分级
参与情况 | 分数 |
未参与任何志愿者活动 | 0分 |
参加1次志愿者活动 | 0.5分 |
参加2次志愿者活动 | 1分 |
参加3次志愿者活动 | 1.5分 |
参加4次及以上志愿者活动 | 2分 |
1) 仅认证由上海交通大学青志队官方平台发布或由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的其他志愿服务性质活动。其它活动原则上不提供志愿者素拓;
2) 部分长期固定志愿者活动(如爱心家教),多次服务、连续服务的大型志愿者活动(如支教)将根据服务时长给予2次志愿者素拓。
6. 科创项目分级:
附表三:科技项目类活动分级
项目 | 分数 |
PRP/大创成绩A+ | 4分 |
䇹政项目结题“䇹政学者” | |
PRP/大创成绩A-及以上 | 2分 |
参与重大实验室项目课题组、出席或参与学术会议及交流活动 | |
PRP/大创成绩B-及以上 | 1分 |
参与其它科技项目 |
1) PRP、大创均需已经结题完毕且在网站上公布成绩;
2) 参与重大实验室项目课题组、出席或参与学术会议、交流活动或其它科技项目,需由同学自行下载并填写“未分级科技项目认证表”,并由导师签字证明,提交科协认证。
7. 各类科技/创业/学科竞赛加分名单:
项目 | 分数 |
S级(参见附件3:《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2020年版)》) |
一等奖6分 二等奖5分 三等奖4分
|
A级(参见附件3:《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2020年版)》) |
一等奖6分 二等奖4.5分 三等奖3分
|
B级(参见附件3:《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2020年版)》) |
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
C级(参见附件3:《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2020年版)》) |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
未在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清单内 | 国际级: 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国家级: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省部级: 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 校级: 一等奖2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5分 |
备注:
1) 美赛认证: “Outstanding Winner” 和“Finalist”对应一等奖, “Meritorious Winner”对应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对应三等奖;金银铜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2) 若所列表的竞赛含有特等奖,则特等奖同一等奖的加分相同;
8. 文体比赛加分名单
附表五:文体比赛分级
项目 | 分值 |
A类:国家级及以上文体赛事 |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 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
全国高校辩论赛 | |
“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
全国政策性辩论赛 | |
华语辩论赛 | |
捭阖杯全国辩论挑战赛 | |
B类:省市级及以上文体赛事 | |
上海市学生艺术节大学生美术、书法、摄影、话剧、DV作品展 |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
华理八校/十六校辩论赛 | |
捭阖杯全国辩论挑战赛上海赛 | |
华语辩论赛上海赛 | |
长三角八校友好辩论赛 | |
C类:校级及以上文体赛事 | |
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杯”辩论赛 |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
上海交通大学“一二·九”歌会 | |
上海交通大学运动会入场式 | |
上海交通大学运动会各项竞技比赛 | |
上海交通大学“希望杯”足球比赛 | |
上海交通大学“体总杯”系列体育比赛 | |
上海交通大学“新生杯”系列文体比赛 | |
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杯”辩论赛 | |
上海交通大学“新语杯”辩论赛 | |
上海交通大学“新芒杯”辩论赛 | |
上海交通大学主持人大赛、校史演讲比赛、“领读者”大赛 | |
上海交通大学各类校级征文比赛 | |
D类:院级文体赛事 | |
设计学院趣味运动会、设计学院其他文体比赛活动 | 特等奖(第一名)1.5分,一等奖(第二名)1分,二等奖(三四名)0.5分 |
1) 若赛事奖项等第多于三等时,国家级及以上、省市级、校级第三等及以下奖项均视为第三等奖,
2) 集体比赛的成果奖励分数为个人比赛的一半;
3) 体育比赛认证冠军(第一名)/亚军(第二名)/季军(第三名),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
4) 不在表内的项目,需由同学自行下载并填写“未分级竞赛认证表”,提交学生会认证。
9. 学术论文认定:
附表六:论文计分表
论文等级 | 分值 (篇) | 分数(系数) | ||||
一作 | 二作 | 三/四作 | 发表 | 录用 | ||
SCI/SCIE A档 | 6 | 1 | 0.5 | 0.25 | 1 | 0.5 |
SCI/SCIE B档 | 1 | 0.5 | 0.25 | 1 | 0.5 | |
其他SCI/SCIE/SSCI/A&HCI/EI(英文) | 1 | 0.5 | 0.25 | 1 | 0.5 | |
EI中文 | 5 | 1 | 0.5 | 0.25 | 1 | 0.5 |
CSSCI | 1 | 0.5 | 0.25 | 1 | 0.5 | |
CSCD | 4 | 1 | 0.5 | 0.25 | 1 | 0.5 |
GJKW/HXQK/ZWQK | 1 | 0.5 | 0.25 | 1 | 0.5 | |
国际会议 | 3 | 1 | 0.5 | 0.25 | 1 | 0.5 |
国内会议 | 1 | 0.5 | 0.25 | 1 | 0.5 |
备注:
1) 第五作者及以后不计分;
2) 单篇论文分数=分值×系数(系数包括作者位次和论文状态两项),论文总分为单篇分数之和。例如,以第一作者录用了一篇SCI/SCIE A档文章,那单篇论文分数为5×1.0×0.5=2.5分;
3) 论文分数可以累加,但同一篇论文得分只在其所属最高分项类别认定一次。
4) 注: GJKW:国家科委 1217 种统计源期刊; HXQK:核心期刊; ZWQK: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 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7-2018) ;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2017-2018-南大)-南大。
10. 专利认定:
附表七:专利成绩计分表
项目 | 分值 (项) | 作 者 系 数 |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
5 | 1 | 0.5 | 0.33 | 0.25 | |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 3 | 1 | 0.5 | 0.33 | 0.25 |
备注:
1) 第五作者及以后不计分;
2) 单项专利分数=分值×作者系数;
3) 专利分数不可以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