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5-21 18:26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学校关于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求,我院制定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具体如下,请参加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分数线

学院复试分数线:初试总分不低于75分。


二、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

拟攻读学位

初试成绩

102482026200148

杨云榕

081300 建筑学

硕士

86

102482026200176

吴佳真

135700 设计

硕士

114

102482026100023

潘佳慧

140300 设计学

博士

78

 

三、考试基本流程

(一)提交考试相关材料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于5月25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shejijiaowu1229@163.com,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大小不超过50M。如一份材料中有多份文件,请合并为一个PDF。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复试材料”,每个文件请按照以下序号命名。

1、本人港澳台地区相关身份证件扫描件;

2、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学生证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硕士的同学须提供毕业院校的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复印件,报考博士的同学须提供毕业院校的硕士成绩单(加盖公章)复印件;

4、 本科/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其他相关证明学术水平或科研、设计能力的材料。

(二)提交专家推荐信

请考生提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a.sjtu.edu.cn/gatksxt/login.aspx)。在“专家推荐信”功能中填写推荐专家单位、姓名、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点击发送,专家接收到邮件后点击邮件中链接填写推荐信并提交。考生在系统中须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信,请提前联系推荐专家。如在此通知之前两封专家推荐信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准备好,也可直接发送至shejijiaowu1229@163.com。

(三)时间安排:5月27日,线下举行,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

专业测试

综合考核

复试相关说明

081300建筑学

9:00-12:00

13:30-14:00

(1)笔试:报考硕士考生请自带设计工具,如尺笔、颜料、A2画板等。

(2)笔试地点为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东中院4-306

(3)面试地点于笔试现场通知

135700设计

9:00-12:00

13:30-14:00

140300设计学

9:00-12:00

14:00-14:30

注:请考生按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准时参加复试,如未准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四、考试内容和分数

考试总分为200分,含以下两项内容,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一)专业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设计能力等;

(二)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具体内容包括:1、科研能力:考察考生的科研素养、科研思维与科研能力,重点评估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专业基础能力: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3、综合能力与素质:考察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4、外语能力:考察考生在本学科学术场景中运用英语进行研究沟通、文献理解与国际协作的实际能力。

五、资格审查及复试携带材料:

考生请在专业测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达到对应考场,以便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含:

(一)本人港澳台地区相关身份证件扫描件;

(二)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学生证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毕业院校的本科/硕士成绩单(加盖公章)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收集存档。资格验证阶段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或与邮箱提交材料不一致者,不予复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六、拟录取规则

(一)学院按照两项总成绩求和排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研究生院在学校网站公示当年拟录取硕士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单科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120分;

2、个人素质能力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报考、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七、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模块的《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八、其他要求和说明

本实施办法如有与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教育部和学校政策为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21-54749097转819,shejijiaowu1229@163.com

  

设计学院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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