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及艺术类专业分流(以下简称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设计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在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同时监督本院的转专业选拔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助理、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本科专业教学负责人、教师代表等为成员。
组 长:阮昕、张凯
副组长:常丹妮、王冲、游猎
组 员:张子琪、孔繁强、吴湛微、刘博、常湘琦、彭术连、王丽华、邱含晶、周祥梅、刘蒴果
二、招收原则及申请对象
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可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综合考虑自己的专业意向和兴趣特长等因素,在学校及学院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学院转出名额不设限制,不因为成绩、已成功转过专业等原因拒绝学生的转出申请。
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
2.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本科生,如智慧能源工程(产教融合培养班)。
3.已有转学经历者,如招收录取的插班生。
4.艺术类学生仅可在视觉传达设计、人居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间调整专业。
设计学院接收转入条件主要有: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品德端正;热爱设计类相关专业。
三、招收计划
1.设计学院接收转入专业含:人居设计、工业设计(智能人机交互试验班)、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设计。
接收转入人数:12人。
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我院艺术类专业,原则上需降转入2026级。
2.设计类学生仅可在视觉传达设计、人居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间调整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接收不超过8名转入学生;
人居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接收不超过8名转入学生。
四、时间安排
(一)校内转专业安排
参照学校转专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主要内容 |
4月13日9:00— 4月20日9:00 (第7周周一—第8周周一) | 学生咨询及志愿填报 学生在“交我办/本科生”发起“本科生转专业申请”。 现场将全面解读本科专业特色与转专业政策,组织师生面对面交流,欢迎同学们前来参与! 时间:4月15日(周三)14:30-15:30 地点:设计大楼云境厅 如有意向参加,可填写问卷: https://wj.sjtu.edu.cn/q/72Sjiwq4 |
4月22日 (第8周周三) | 设计学院资格审核 设计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
4月23日—5月12日 (第8周周四—第11周周二) | 设计学院考核名单公示 对进入考核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组织面试。 设计学院转专业考核 学院各专业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 具体考核时间将通过学院网站、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学生留意查看信息,保持联系畅通。 |
5月22日前 (第12周周五) | 设计学院公示 拟录取学生来设计学院教务办签署拟录取确认书。每名学生仅可按照最终录取情况签署一份拟录取确认书,若同时签署多份拟录取确认书将取消其本次转专业资格。 设计学院公示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
5月28日前 (第13周周四) | 教务处公示 教务处对审核通过的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
6月1—5日 (第14周) | 选课咨询与指导 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即2026年秋季学期)课程的海选和抢选选课阶段,获批转入设计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参照转入专业选课,学生须填写《转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审批表》,并交至设计学院教务办备案。 |
(二)院内艺术类转专业安排
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后将转专业结果上报校教务处。
时间 | 主要内容 |
4月13日9:00— 4月20日9:00 (第7周周一—第8周周一) | 院内艺术类转专业申请 视觉传达设计、人居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填写院内艺术类转专业申请问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学生关于放弃或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设计学院2026年艺术类本科生转专业申请问卷:https://wj.sjtu.edu.cn/q/ErHs79ea 【注意事项】 请务必用本人Jaccount账号登录后填报转专业信息,信息填写务必准确,在截止时间内提交,每人仅可提交一次,提交后无法修改。 |
4月23日—5月12日 (第8周周四—第11周周二) | 艺术类转专业考核 视觉传达设计、人居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分别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具体考核时间将通过学院网站、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学生留意查看信息,保持联系畅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接收不超过8名转入学生; 人居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接收不超过8名转入学生。 |
5月22日前 (第12周周五) | 学院公示 拟录取学生来学院教务办签署拟录取确认书。 学院公示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和学校教务处。 |
五、特别提醒(与学校一致,设计学院无特殊要求和说明)
1.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主动登录、关注学校教务处及各院(系)网站,详细了解拟转入院系的转专业考核办法和要求,评估本人的兴趣、特长,慎重填报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
2.学生务必按时在一门式网站完成网上申请,及时关注网上审核流程和后续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填写本人的正确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邮箱),保持信息畅通,以免错过院系相关安排的通知。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示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当年退回原专业的申请。
4.获批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转入专业的课程;本学期须继续参加原专业所修读所有课程的学习及期末考试,成绩将如实记入成绩单中;无故旷考、缓考和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可参与中期退课;当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影响转专业结果。
5.学生调整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如因专业跨度大、补修课程多而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6.学院根据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建议学生是否降级。对于设计学院建议降级而学生本人申请不降级的情况,学生本人应充分考虑到面临选课冲突(原则上未修读的课程不允许冲突选课)、推免不符合条件(推免时未完成修读要求)等问题。
7.本年度转专业成功学生,原专业修读课程默认体现在本科生成绩单上,可冲抵转入专业学分,课程替代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2026-2027秋季学期8-10周(以具体通知为准),可申请原修读课程(非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转入非学位课程成绩,不计入转入专业学分,可单独打印非学位课程成绩证明。申请一经审核通过不可撤回,逾期不再受理该业务(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474909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地点:设计学院大楼212教务办公室
各专业联系人:
人居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周老师 021-54749097-820 zhouxiangmei@sjtu.edu.cn
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邱老师 021-54749097-817 qiuhanjing@sjtu.edu.cn
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教务办。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