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7 10:18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本科转专业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设计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在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同时监督本院的转专业选拔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助理、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本科专业教学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

设计学院本科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阮昕、张丹丹

副组长:常丹妮、王冲、王玲

组员:游猎、宋东瑾、陈丹、彭术连、邱含晶、周祥梅、聂唱、华佳、折潇姿


二、招收原则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可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综合考虑自己的专业意向和兴趣特长等因素在学校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学院转出名额不设限制,不因为成绩、已成功转过专业等原因拒绝学生的转出申请。


三、申请对象及招收计划

1. 面向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1) 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

2) 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本科生。

3) 已有转学经历者(如招收录取的插班生)。

4) 外语类保送生仅可在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等外语类专业间调整专业。

2. 招收计划

2024年,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共计招收不超过17名转入学生。


四、转入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品德端正;

2.热爱设计类相关专业;

3.根据转入专业面试情况,根据学生意愿和需要补修课程情况等确定是否需要编入下一级。(备注:因设计学院目前在进行本科专业改革,申请转入2023级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学生,原则上编入2023级,不降转。)


五、考核方案及工作安排

1. 学生咨询及志愿填报

4月10日9:00—4月17日9:00,学生在“交我办/本科生”发起“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理学生关于放弃或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即日起至报名截止前,设计学院教务办老师接受学生的相关咨询。

2. 学生报名资格审核

4月18日,各学院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报名资格认定。

3. 学院考核与公示

4月22-28日,计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将通过学院网站、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学生留意查看信息,保持联系畅通。

4月30日前,完成第一志愿录取;5月7日前,完成第二志愿录取。

5月7日-10日,设计学院公示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备注:每名学生仅可按照最终录取情况签署一份拟录取确认书,若同时签署多份拟录取确认书将取消其本次转专业资格。

4. 学校教务处公示

教务处对审核通过的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 选课咨询与课程转换等申请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海选和抢选选课阶段,获批入设计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参照转入专业选课,学生须填写《转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审批表》(附件),并交至设计学院教务办备案。


、特别提醒

1.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主动登陆、关注学校教务处及各院(系)网站,详细了解拟转入院系的转专业考核办法和要求,评估本人的兴趣、特长,慎重填报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

2.学生务必按时在一门式网站完成网上申请,及时关注网上审核流程和后续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填写本人的正确联系方式(手机及邮箱),保持信息畅通,以免错过院系相关安排事宜的通知。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示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当年退回原专业的申请。

4.转入学生需及时做好课程替代、学分认定,修读计划等方案。获批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转入专业的课程;本学期须继续参加原专业所修读所有课程的学习及期末考试,成绩将如实记入成绩单中;无故旷考、缓考和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可参与中期退课;当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影响转专业结果。

5.学生调整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如因专业跨度大、补修课程多而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6.转入学生由学院根据其课程修读情况而决定是否降级。对于设计学院建议降级而学生本人申请不降级的情况,学生本人应充分考虑到面临选课冲突(原则上未修读的课程不允许冲突选课)、推免不符合条件(推免时未完成修读要求)等问题。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474909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地点:设计学院大楼212教务办办公室

各专业联系人:

建筑学专业:  周老师  021-54749097-820

工业设计专业:邱老师  021-54749097-817

风景园林专业:彭老师  021-54749097-818


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教务办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

Ο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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